大象踩死丈夫获赔偿 法院调解公婆适当分享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1-24

胡某系勐海县勐往乡坝散村委会村民,2014年12月28日遭遇野象袭击死亡。2015年1月9日胡某之妻龚某从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领取死亡赔偿金20万元后独自占有,经乡政府、村干部调解未果,胡某的父母将龚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胡某的死亡赔偿金。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亲属关系,简单地一判了之,亲情也会就此断送而决定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途径。2015年11月3日,在村干部的参与下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通过了解,承办法官得知胡某的父母诉讼的目的是担心孙女今后的生活无保障,而龚某认为自己身体不好,还要抚养2个未成年的子女应多持有份额,因而在乡政府、村干部的多次调解下未能妥善解决。

了解双方的想法后, 承办法官向双方释明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而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精神抚慰,分配时要考虑双方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共同生活亲密程度、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负担等进行合理分配。通过法官的悉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龚某当庭支付胡某父母应分享的死亡赔偿金4万元。

(勐海县人民法院 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