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为民排忧解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1-04

    石某与陈某系夫妻,生活在距勐海县城60公里的勐海县勐阿镇纳京村委会。石某曾以陈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为由向勐海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调解和好。6个月后石某因承受不了陈某的暴力行为再次向勐海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由于石某、陈某居住地比较偏远,双方年事已高,出行不便,勐海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将法庭设在勐海县勐阿镇纳京村委会,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庭审时因陈某不愿意离婚,情绪激动,调解未成功。最终法院认定石某、陈某夫妻感情已破裂,判决准予石某与陈某离婚,石某得以从不幸的婚姻中解脱出来。

勐海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本着“为当事人着想,为当事人服务”的原则,对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案件实行巡回办案,将审判法庭搬到村舍、田间地头,并邀请村干部参与调解,效果较好。

(勐海县人民法院 习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