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茅台”酒起纠纷法院调解退赔五万余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0-22
近日,州法院二审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购买假冒茅台酒引发的纠纷,卖家一次性赔偿买家酒款及经济损失5万余元。
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审理过程中,经承办法官反复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由吴某一次性赔偿周某酒款及经济损失55000元的调解协议。
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这对于打击无良商家,维护消费者权益有积极意义。
(州法院 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