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因病监外执行 期间屡次运毒终判极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0-10
现年已五十岁的湖北人周某某自1983年至2008年期间就因流氓罪、诈骗罪、贩卖毒品罪、敲诈勒索罪被五次判有期徒刑一年、三年、四年不等,2008年11月其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徒刑四年,因患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2011年7月,周某某携带毒品海洛因
2011年12月,周某某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
2013年8月,周某某再次携带毒品甲基苯丙胺
2014年3月,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以运输毒品罪起诉至我院,我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无视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明知是毒品仍多次藏带进行运输,运输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运输毒品罪,且系毒品再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多次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应数罪并罚并从重处罚,遂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其予以逮捕收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死刑,我院已依法对其执行死刑。
(州法院 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