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十年工程款 法院调解终圆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30

2015年9月24,勐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董某某承建被告某局大型灌区一期、二期、三期工程及勐混曼扁排洪洪渠工程,现工程已完工近10年,但被告至今仍未向原告支付918400元工程款及利息590000元,原告已到花甲之年,多次到勐海县水务局要求支付工程款均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过庭审,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被告支付工程款及高额的利息有困难,多次往返于原告与被告之间斡旋,希望通过调解缓和双方之间剑拔弩张的关系。经过多番商谈,原告愿意放弃主张利息的权利,被告负责人也积极配合,愿意尽快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今后双方之间还能继续合作,达到了双收、共赢的效果。

(勐海县人民法院 刀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