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索取贿赂终受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02
2014年4月至2014年7月,被告人周邀利用担任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矫治科科长的工作和职务之便,承诺可以将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学员张建、罗伟放出来,向张建父亲张礼忠、罗伟妻子权丽华索要人民币共计35000元:
1、2014年4月份,被告人周邀打电话给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学员张建的父亲张礼忠,称自己是管理张建的民警,可以帮张建早点放出去,向张礼忠索要20000元人民币,并发自己农业银行卡号给张礼忠,张礼忠分三次将20000元人民币汇给被告人周邀。
2、2014年6月底,西双版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学员罗伟的妻子权丽华因怀孕快要分娩,想让罗伟提前出去陪护,便找的到被告人周邀,被告人周邀承诺权丽华只要给他15000元,就可以想办法将罗伟由强制隔离戒毒变更为社区戒毒。权丽华在勐海县城农业银行往被告人周邀提供的农行卡里打了15000元给被告人周邀。
景洪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证据,判决被告人周邀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被告人周邀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对三上诉人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州法院 曾玲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