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析理 调解化解干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4-29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过当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向原告履行偿还借款的义务。

经查明,被告因做生意资金不足,于201373向原告借款43,000元,并于当日向原告出具借条1份,双方并未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时间,截止20149月,被告既未偿还借款,也未向原告说明相关原因,原告遂于2014910到被告家中索要借款,被告口头承诺当月筹款偿还原告,但至今依然未偿还,也拒不接听原告电话,原告索要欠款无果诉至法院。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且被告现暂无法一次性还清借款。基于此原因,承办法官休庭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经过耐心讲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偿还借款,被告也当庭向原告偿还1,000元借款,从而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勐海县人民法院  徐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