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已婚妇女介绍男友 遭其夫敲诈勒索巨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4-22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被告人伍某因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被勐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510,杨某甲将被告人伍某的妻子杨某乙带去景洪给其介绍男朋友,后杨某乙回到家中身体出现不适。515日晚,被告人伍某将杨某甲及其丈夫兰某某骗至家中。被告人伍某以杨某甲拐卖杨某乙导致杨某乙身体不适为由,向杨某甲索要30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期间使用改装的自制火药枪以被害人及家属的生命进行威胁。517,杨某甲家属携带30万元现金到被告人伍某家签下赔偿协议并交付了被告人伍某30万元人民币。经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疑似火药枪系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火药枪,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在送检条件下具有杀伤力。案发后,现金30万元已被公安机关收缴退还受害人。

法院认为: 被告人伍某非法持有并使用枪支以被害人及家人的生命威胁他人给付人民币30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应数罪并罚。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国家枪支管理制度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处理。

帮助别人是美德,但是如果没有底线,甚至触犯法律法规的去帮助别人,就可能会使自己或者别人陷入危险之中,所以,在此提醒朋友:帮忙是美德,但须有底线!

(勐海县人民法院 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