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久执、难执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赔偿案”的赔偿款全部到位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4-21

2015410,我局在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的专项清理中,成功化解一起多年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难案,执行干警带领申请人到被执行人处拿到最后的赔偿款。

2012222,受害人卢福某的亲属卢正某、王小某、盘某、卢新某共同向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李严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李贵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卢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应赔偿的经济损失127787元。执行中,考虑本案7名共犯在逃这一的特殊性,执行干警找村干部及7名在逃犯家属做工作,经过多方协调, 7名在逃人员家属愿意帮助赔偿,即7名在逃人员的家属分别拿出判决赔偿数额127787元的10%12779元)。被执行人卢某的家属经做工作也帮助被执行人卢某交纳了5000元赔偿款。因赔偿款没有全部到位,申请人卢正某多次拒绝领取赔偿款,经执行局执行干警和申请人所在村小组长李永某反复的做工作,在扣除支付给帮助协调赔偿的村干部李永某误工费1000元后,到位的赔偿款全部支付给了申请人卢正某等。

由于本案的被执行人李严某、李桂某、卢某正在监狱服刑,无法履行赔偿,三被执行人的家属因家中困难也无法帮助被执行人代为赔偿。为此,该执行案件中止执行。20131213,执行局收到卢正某等申请人要求执行三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书》,为此,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迅速联系被执行人李严某、李桂某、卢某的家属,要求他们想办法帮助被执行人代为履行赔偿款,以便为被执行人得以减刑提供积极条件。在我局执行干警的反复劝说下,201418,被执行人李严某的家属将赔偿款12779元交到了我院,同时还多支付之前用赔偿款支付给村小组长的1000元误工费。经做被执行人李贵某家属工作,李贵某的家属直接将赔偿款12778.7元支付给了申请人卢正某。卢某的家属在2014126交赔偿款4500元。这起多人伤害案件大部分赔偿款执行到位,执行干警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就在大家认为被执行人卢某的赔偿尾款3276.3元很快能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卢某的父亲来电称“家庭困难,一时半时凑不出”。因被执行人的家属代为赔偿属自愿行为,不能强制执行,因此,执行干警只能通过反反复复做工作进行催要。2014610,联系卢某家属催要赔偿款时,得知卢某已刑满释放。但,反复催要赔偿款,卢某家仍没能凑够赔偿余款。2015410,我局执行干警再次联系卢某父亲,催要赔偿款,并到勐伴镇曼燕村委会的苦竹林村小组带上申请人卢正某去找被执行人卢某(勐腊县易武乡麻黑村委会刮风寨小组)去催要。途中,我局执行干警反复拨打被执行人卢某父亲电话并做工作,将申请人家的困难和带领申请人一同前往的情况告知被执行人卢某父亲。经过执行干警反复劝说,卢某父亲答应想办法凑钱,并让我们到易武乡政府大门口等待。12时许,卢某的父亲将凑够的赔偿余款3276元交到了申请人卢正某的手中,申请人卢正某一家终于拿到了卢正某儿子被伤害致死的全部赔偿款。

                 (西双版纳州法院执行局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