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戒指价值大 少年偷盗获重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5-09
偷盗一枚戒指,却换来九年有期徒刑。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偷盗贵重戒指的案件,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舒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舒某系勐海县勐海镇人。2010年7月的一天,被告人舒某行至勐海镇景管路某饭店对面时,见停放于路边的一辆微型车车窗未关严,便潜入该车并秘密获取戒指一枚,后藏匿于附近一出租房内。经西双版纳州质量技术检验站检测,该戒指面为碧玺,重
法院认为,被告人舒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财物价值82000元,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利,维护社会秩序,酌情考虑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较好,其盗窃时并不知道戒指的价值,并且戒指已归还了失主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勐海县人民法院 陈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