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七年积怨深 现场调解化纷争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5-09

    近日,勐遮人民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

    20037月,杨某为宁某建盖一套两层楼的房屋,双方于20044月补签了1份建房协议,约定乙方杨某包工不包料为宁某建盖房屋,建筑总面积为200平方米,包工价格为80元每平方米。房屋建盖后不久出现了漏雨渗水现象,双方开始互相指责,宁某一气之下拒付剩余的8334元建房劳务费,杨某也未对房屋进行修复,直至20111月杨某向法院起诉宁某索要建房劳务费,双方的矛盾升级到了最高点。

    承办人员到现场查看房屋的漏雨渗水情况后,认为只有组织双方到现场开庭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在查清案件事实后,承办人员指出因为建房时宁某未向杨某提供做防水层的材料,而杨某在房屋出现问题后也不闻不问,从而导致了今天的结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并无建房资质,双方签订的建房协议应归于无效,如果按照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若根据公平原则,双方都愿意承担一定的损失,做出合理让步,矛盾就容易化解。在承办人员的耐心解释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宁某当庭支付了2000元建房劳务费给杨某,并自行修缮房屋,该纠纷历时七年,终于尘埃落定。

 

(勐海县人民法院 裴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