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纠纷多 规范手续矛盾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3-12

32,勐海县人民法院民二庭调处了一起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岩某某定金合同纠纷案件,因原告张某某欲承包被告岩某某村委会的土地,预先支付了定金83,060元,被告岩某某将定金根据村民的土地数量分发给了56户村民,后因纠纷,双方未签订承包合同,土地也未承包给原告张某某,但被告及56户村民不愿意返还83,060元定金,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定金83,060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因分歧较大一直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牵扯的村民较多,影响较大,为达到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到被告村委会进行了开庭调解,起初村民情绪很激动,称其损失严重,坚持不予返还定金,后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及原、被告双方的相互谅解、退让,最终本案调解成功。

法官建议,对于承包土地事宜,应规范承包手续,签订相应的合同文书,以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以更好的达到共赢、共利的目的。(勐海县人民法院  刀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