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索财未得偿 儿子挥刀向老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3-24

因酒后向母亲索要钱财时,儿子不满足母亲所给,故与家人发生争执,失去理智的他提刀刺向父亲,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胡勇提起公诉。216日上午,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胡勇,男,四川省武胜县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勐腊县勐仑镇农贸市场。

检察机关指控,201031518许,被告人胡勇喝酒后回到家中,跟其母亲张某某要钱,因嫌张某某给少了便与其发生争吵,并将张某某推倒在地。胡勇的哥哥胡某闻讯赶来劝阻无效,其父亲胡某又上来一起劝阻,胡勇非但不听,反而将胡某按倒在地。后胡某爬起来准备离开,胡勇便用罐子砸胡某,接着又提起一把水果刀朝胡某左臂及左右大腿猛刺三刀。被告人胡勇行凶后被接报赶来的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被害人胡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勐腊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胡某系被他人用锐器致伤左股深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辩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胡勇酒后失去理智伤人,但案发后有悔罪表现,恳请法庭予以从轻处理,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案将择日宣判。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刘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