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索财未得偿 儿子挥刀向老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03-24
因酒后向母亲索要钱财时,儿子不满足母亲所给,故与家人发生争执,失去理智的他提刀刺向父亲,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胡勇提起公诉。
胡勇,男,四川省武胜县人,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勐腊县勐仑镇农贸市场。
检察机关指控,
经勐腊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胡某系被他人用锐器致伤左股深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行为进行了辩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胡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胡勇酒后失去理智伤人,但案发后有悔罪表现,恳请法庭予以从轻处理,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此案将择日宣判。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刘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