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伸向女童的魔爪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2-09
近日,勐腊法院判决一起强奸附带民事赔偿案,对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五个月,并判决其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进行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身为成年人,其明知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仍坚持与其发生性关系,且之后又多次奸淫被害人,致其怀孕引产,严重伤害未成年人之身心,情节极其恶劣,应从重处罚,其关于被害人系自愿的辩解不成立,应不予采纳。公诉机关认定的量刑情节准确,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产生物质损失,应该予以赔偿。医疗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费、住宿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应予支持,结合案情,可对营养费酌情予以支持;被害人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赔偿请求于法无据,应不予支持。为保护女性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惩罚犯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勐腊县法院赵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