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得民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2-08

今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成功调解了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被告双方系两家公司,庭审时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看似无法调节,但由于原告富民某某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双版纳某某矿业有限公司有一定的业务往来,所以法官为了双方以后还能更好的相处,避免更大的矛盾发生,多次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值得欣慰的是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认真详细的分析双方在本案中的厉害关系,才使当事人对法院、对法官产生了信任感。正是法官的点滴的努力,正是法官的点滴公平,两位当事人也想明白了调解是本着双方商量的前提来解决问题和纠纷,所以各让一步,双方都不计前嫌,案件承办人做通了两位当事人的工作,双方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通过本次调解,我们更清楚的明白,调解,耐心很重要,但是最重要的还是要时刻有一颗为当事人着想的心,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才能更好的实现“司法为民”的理念,最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应该才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州法院 玉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