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法院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07
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在“‘10·26’禁毒日”活动期间,勐海法院选择具有典型的涉毒案件案例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开展旁听庭审活动,禁毒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1月5日,勐海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桑某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邀请被告人桑某所在的勐混镇曼蚌村委会干部及其广别新寨村民参加旁听庭审,让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开庭审理中)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3日,民警经群众举报,出警到被告人桑某家进行检查,当场从其所穿的上衣口袋里查获冰毒可疑物113粒,从其家中查获吸毒工具一套及疑似火药枪1支,经当面称量,查获的冰毒可疑物净重11克。经鉴定,涉案冰毒可疑物为甲基苯丙胺片剂;涉案疑似枪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在送检条件下具有杀伤力。被告人桑某庭审中承认涉案甲基苯丙胺片剂系自己购买用于吸食,自制枪支是想用于打小鸟所用。
被告人桑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火药枪一支,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1克,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应数罪并罚。两罪并罚总和刑期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依法没收涉案自制火药枪一支和毒品。
当前我县农村类似犯罪案件普遍存在,为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本案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表示服判。村民和其家属来旁听庭审表示学到了法律知识,不管是自己吸毒还是贩毒都是违法的,回去后会好好宣传,今后也会积极帮助桑某改造,争取他早日回家好好生活。
(全体起立,当庭宣判,审判长宣读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