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之花绚丽绽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0-28

2012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教育性的案件走进社区、农村、学校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使法院工作更加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勐海县法院从2012年至今都把继续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长抓不懈。

近日,勐海县法院巡回法庭到勐海县勐海镇曼真村委会曼拉闷村公开开庭审理4名未成年女孩在村民抽沙形成的水坑内溺水死亡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庭审现场设在该村的社房内,村干部提供了播音设备,法院的庭审活动通过广播向全村播放,让村民即便不到庭审现场旁听也能了解案情,了解法院的庭审情况,巡回法庭以身边的案例让村民懂得擅自在农用田抽沙的违法性,对抽沙形成的水坑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未设置警示标志应承担的责任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责任等法律问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意义重大。

此次巡回开庭是勐海县法院民一庭今年开展的第9次“阳光司法”活动,所选择的排除妨害纠纷、离婚纠纷、生命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9件案件在当地均具有一定影响和教育性,巡回开庭现场遍及勐海镇、勐阿镇、勐往乡、打洛镇辖区的傣家园内、农舍、社房、缅寺、乡政府会议室、农场等地,通过“阳光司法”活动将法院的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展现法院审判公开、公正、透明的良好司法形象,不断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今后勐海县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让阳光司法之花在勐海辖区内开的更加绚丽、灿烂。

                              (勐海县法院  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