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之花绚丽绽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0-28
2012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省高院的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教育性的案件走进社区、农村、学校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为使法院工作更加透明,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勐海县法院从2012年至今都把继续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作为一项长期工作长抓不懈。
此次巡回开庭是勐海县法院民一庭今年开展的第9次“阳光司法”活动,所选择的排除妨害纠纷、离婚纠纷、生命权纠纷、返还原物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9件案件在当地均具有一定影响和教育性,巡回开庭现场遍及勐海镇、勐阿镇、勐往乡、打洛镇辖区的傣家园内、农舍、社房、缅寺、乡政府会议室、农场等地,通过“阳光司法”活动将法院的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展现法院审判公开、公正、透明的良好司法形象,不断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今后勐海县法院将一如既往的开展“阳光司法”活动,让阳光司法之花在勐海辖区内开的更加绚丽、灿烂。
(勐海县法院 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