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四策并举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7-13

    日前,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集中清积活动取得重大成效、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创新和突破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争取执行工作继续创新发展。

一是着重抓好“内强管理”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建设。重点在优化执行权分权配置、执行绩效和风险防范、执行责任和监督、执行廉政勤政等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和完善用“制度管案、管事、管人”的执行工作管理新格局。

二是着重抓好“外强联动”配套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明确法院与各个联动成员单位的联动职责,用具体制度促进各个联动成员单位的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各个联动成员单位的协作作用,进一步推进各项执行长效机制的不断完备,巩固和发展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新格局。

三是强化执行监督制约机制的规范化建设。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从执行工作最易发多发司法腐败问题的执行权、执行岗位、执行环节的关键部位入手,强化对执行行为的监督制约,形成“阳光执行”的规范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随意性。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规范执行权的科学配置,形成权能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内部规范体系。强化执行实施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规范,科学细化对执行工作的动态管理,防止执行权的滥用和监督真空,保证公正廉洁执行。

四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全州法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提高执行队伍规范执行行为的执行力;以最高法院开展法院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为抓手,提高执行队伍公正廉洁执行的执行力;以保证素质为重心的建设执行队伍为抓手,调整不适合人员,让热爱执行工作、有强烈工作责任、有良好工作作风、具备较高素质的年轻力量充实执行队伍,把执行队伍建成一个高素质的、特别能战斗的坚强集体。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刘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