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争抢摊位起冲突 暴力升级毁四家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0-23
近日,州法院对被告万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万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某在景洪市第四中学门口摆摊卖章鱼小丸子,万某某与被害人熊某某、李某、郑某某系同乡。熊某某、李某让万某某的妻子教郑某某做章鱼小丸子,并承诺不会和万某某抢生意,郑某某学会后也在景洪市第四中学门口摆摊卖章鱼小丸子,万某某因此多次和熊某某、李某、郑某某发生争执。
案件发生后,在当地引起了波澜,被告人万某某杀害三名被害人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审理中得知,万某某与三被害人系同乡,平时的关系也不错,还经常在一起吃饭,就因为争抢摊位而引发了此次血案,四个家庭瞬间遭受沉重的打击。从案中可以看出,一时的冲动和丧失理智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们为三个被害人家庭感到悲痛时,同时也对被告人万某某的家庭深感惋惜。
该案庭审已结束,将择日宣判。
(州法院 杨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