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争抢摊位起冲突 暴力升级毁四家庭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0-23

近日,州法院对被告万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万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某在景洪市第四中学门口摆摊卖章鱼小丸子,万某某与被害人熊某某、李某、郑某某系同乡。熊某某、李某让万某某的妻子教郑某某做章鱼小丸子,并承诺不会和万某某抢生意,郑某某学会后也在景洪市第四中学门口摆摊卖章鱼小丸子,万某某因此多次和熊某某、李某、郑某某发生争执。2013102110许,万某某发现制作章鱼小丸子的机器被盗,怀疑是熊某某、李、郑某某所为,便从家中拿了一把不锈钢尖刀找熊某某、李、郑某某理论。万某某在景洪市勐腊路遇见骑自行车经过的熊某某,万某某和熊某某交谈话后,将熊某某从自行车上拉下,用携带的尖刀朝熊某某胸腹部连捅数刀,致其死亡。而后万某某到景洪市第四中学门口找到李、郑某某,三人在争执中,万某某用尖刀朝李、郑某某胸腹部连捅数刀,致李和郑某某死亡。将被害人杀死后,万某某自杀未遂,被警方当场抓获。

案件发生后,在当地引起了波澜,被告人万某某杀害三名被害人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审理中得知,万某某与三被害人系同乡,平时的关系也不错,还经常在一起吃饭,就因为争抢摊位而引发了此次血案,四个家庭瞬间遭受沉重的打击。从案中可以看出,一时的冲动和丧失理智触犯了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们为三个被害人家庭感到悲痛时,同时也对被告人万某某的家庭深感惋惜。

该案庭审已结束,将择日宣判。

                         (州法院  杨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