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疯狂盗摩托 频频得手被刑罚
作者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 :刘明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4-30
四人在短短四个月间疯狂盗窃摩托车17辆,屡屡得手,最终落入法网,被判处刑罚。近日,勐腊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年、李某有期徒刑四年、黄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均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期间,郭某、李某、黄某和高某四人在勐腊县勐捧镇、勐满农场一带流窜作案。其中,郭某参与盗窃摩托车16起17辆,总价值58810元;李某参与盗窃摩托车9起9辆,总价值31270元;黄某参与盗窃摩托车3起3辆,总价值11160元;高某参与盗窃摩托车1起1辆,总价值4320元。
宣判后,郭某不服,向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