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法院国际禁毒日公审毒品案件加强禁毒宣传力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7-10

626是 “国际禁毒日”,为了加大禁毒工作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高人民群众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意识。当天下午,勐腊县人民法院结合“阳光司法工程”与“庭审评比”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学生代表等旁听公开开庭审理的运输毒品案。

2013913被告人刘某、鲁某驾驶被告人鲁某的一辆右舵丰田轿车到景洪市东风农场附近,被告人刘某远以4800元的价格向一名男子购买了2包毒品“小红豆”,后将毒品藏匿于副驾驶位置的储物箱内,并向被告人鲁某表示可以分一部分“小红豆”给鲁某。二人驾车返回勐腊途中,在小磨高速公路勐仑服务区被侦查人员查获,共计查获毒品可疑物392粒,净重37。经鉴定,被查获的毒品可疑物是甲基苯丙胺。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鲁某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37,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被告人鲁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工作人员向旁听人员发放“禁毒”宣传单80余份。开庭结束后,办案法官进行了现场以案说法,通过以案说法,让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学生对司法工作有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知。使其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并对毒品犯罪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通过此次庭审活动警示教育了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学生,提高了其防毒能力、增强了其禁毒意识,并震慑毒品犯罪份子,净化了社会环境。

                       (勐腊县法院  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