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进村寨 案结事了出笑脸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5-26
为了更好地实现为民解纠纷、为民化矛盾和公平正义目标及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5月21日,景洪市人民法院勐龙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理工作,把案件庭审搬到村寨。
案例一:小额借款合同纠纷。被告生克向原告景洪市鲁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23200元。由于原告无法联系也无法找到被告,为了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勐龙法庭的干警毅然前往被告住所地,找到被告后,经耐心劝解和调解后,被告同意于
案例二: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四边向原告周邦荣借款20000元,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但被告无故拖延和拒绝还款。为了更好地实现为民解纠纷、为民化矛盾,勐龙法庭的干警亲自到被告家里做调解。最终,被告同意于
案例三:离婚纠纷。原告玉燕诉被告岩罕离婚,由于被告不仅对原告经常打骂,还把原告赶出家门。被告经法庭传唤也拒不到庭。为了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体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勐龙法庭的干警经过几小时的车程来到了被告所居住的傣家寨子。在经过近2个小时耐心、细致地调解后,原、被告双方对离婚问题、孩子的抚养、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承担达成了调解协议。
为民司法、公平正义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但在案结事了时能看到当事人脸上的笑脸,这应该才是法律最终所追求的!
(勐龙法庭郑成琼、杨润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