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涉民生案件执行 取得良好效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4-04

近日,州法院按照最高院及上级法院的要求部署,积极贯彻落实“ 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到勐腊辖区邀请了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参与涉民生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

(现场调查被执行人入狱前的相关情况)

州法院受理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康某某、黄某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桑某、张某故意杀人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后,责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赔偿各种经济损失80000元,但由于被执行人桑某、张某均在监狱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家庭困难,案件执行难度较大,为此,我院邀请了勐腊县政协副主席依腊波(十二届州政协委员)及勐腊县水务局的工程师盘贵浪(州人大代表)到现场参与案件的执行,经过实地查看被执行人入狱前的住房及其了解财产情况,查明被执行人张某有七十多棵橡胶树和10亩土地均承包给他人,经我院执行法官和代表们的共同努力,用其承包费代为赔偿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损失,申请执行人也能够积极得到赔偿,案件得到有效执行。

(现场到被执行人家调查看住房情况)

 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的执行,到实地了解情况,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既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又有效推进了法院的执行公开,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州法院  王世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