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办案 努力争当人民满意好法官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4-04

 

 

 

西双版纳州法院将阳光司法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坚持采取“走出去”的形式,开展巡回办案,把案办在村寨农户、办在田间地头、办在深山老林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日,本院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因一方为外嫁女,按民族风俗男方不愿意对财产进行分割,当事人双方矛盾不断加剧,承办法官急当事人所急,不顾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徒步在崎岖的山路上,并自己用石头搭桥过河,齐心协力,排除困难,终于走进村寨,走进橡胶林地。承办法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方式听取双方意见,并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调动村干部和亲属加入做劝解工作,消除了当事人的对抗情绪,双方当事人对法官到村寨山林中办案表示感谢。其他群众也表示在做劝解工作的同时,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强了自己守法、用法、依法维权的意识。

总之,本院法官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以焦裕禄、岩嫩等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心系群众,一心为民的情怀,爱岗敬业,司法为民,以实际行动努力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州法院  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