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法院成功调解生命权纠纷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3-12
近日,勐海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在签订协议后当场履行赔偿义务,各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了彻底化解。
法院审理:通过中间人介绍,某商人与勐海县布朗山乡某村委会某村民小组达成承包该村2087亩土地,并达成某商人支付承包费100余万元(含砍坝费),某村民小组将土地必须砍好、烧好的口头协议。
案件诉至法院后,某村民小组认为土地是某商人承包的,岩某在砍坝时被树砸死应由某商人承担赔偿责任; 某商人认为,双方达成的协议是村上要把地砍好、烧好,某村民小组按协议约定组织村民砍坝造成砍坝人死亡的责任由某村民小组承担。由于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法院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但承办人员并未气馁,决定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对死者家属采取安抚情绪,劝导理智处理赔偿,对某村民小组,则明确指出岩某按村上的安排在砍坝时被树砸死,村民小组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某商人则释明岩某在砍坝时被树砸死,作为受益人应在受益范围内进行补偿,通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由某村民小组赔偿各项经济损失6万元,某商人补偿各项经济损失5万元,共计11万元的赔偿协议。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勐海县法院 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