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巧调解 人大代表齐赞誉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2-28
近日,勐海县及勐遮镇人大代表在勐遮人民法庭对原告肖某某与被告勐海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进行旁听。
原告肖某某诉称:其经人介绍到被告勐海某公司上班,在工作过程中卸配件导致其左中指指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要求被告勐海某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7万余元。被告辩称原告与被告并未形成劳务关系,被告已支付了原告的医疗费,被告不应再赔偿其他损失。
案件承办法官在综合考虑案情后,认为本案对实际生活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于是邀请了12名县、镇二级人大代表到勐遮法庭对本案进行旁听。在庭审过程中,经过承办法官释明法律,明确争议焦点,计算损失金额,对双方当事人作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并且当庭履行全部赔偿款16000元。
人大代表通过对该案件的旁听,均齐声赞誉此次庭审活动的效果非常好,通过调解,既化解矛盾纠纷,也为旁听代表普法。代表们还希望:类似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多到案发地、村寨巡回开庭,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就在身边,同时加大调解力度,让涉及“三农”的案件都能快审快结,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和谐勐遮提供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
(勐海县法院 李冬梅、岩温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