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 服判息诉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1-06
近日,州法院审结一起在勐腊县发生的四被告人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怀疑被害人陈某偷其朋友的钱,
该案诉至法院后,被害人陈某的父母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四被告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90000元。经过合议庭的多方努力,并通过辩护人、委托代理人与被告人和受害人的家属、亲戚等人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在本案开庭前,被害人陈某的父母与四被告人的家属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共赔偿陈某的父母各项费用402236元,四被告人取得陈某父母的谅解。陈某的父母向本院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以上事实及四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作出判决,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十年、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周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熊某免于刑事处罚。四被告人收到判决书后明确表示不提起上诉。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刑一庭 蔡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