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的执行积案画上圆满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2-12

近日,被执行人赵某的女儿将29000元执行款交到勐海县法院执行局,至此,这件十二年的执行积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00526,被执行人赵某向申请执行人吕某借款人民币60000元。申请执行人于2001年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偿还本金及利息63655元。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于2001918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为退休老人,工资又抵押贷款,生活困难、身体多病而无法执行。期间,法院每月扣划被执行人的工资300元至20128月被执行人逝世也未执行完毕。法院在执行该案期间,被执行人始终认为其是受害者,长期不停向法院领导、政法委领导、人大、政协等长期缠访。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也认为法院执行不力,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要求尽快执行结案。

被执行人逝世后,勐海县法院多次做被执行人女儿的思想工作,向其释明其继承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就应该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其母亲所欠债务的规定。通过承办人不懈努力,被执行人的女儿最终代其母履行了所欠债务。

(勐海县法院  仔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