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打击规避执行行为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2-04

近日,勐海县法院通过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当事人规避执行的案件。

20111026,被执行人刘某酒后驾车撞伤本案申请人岩某,经勐海县法院审理,判决刘某赔偿岩某各项损失60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自动履行义务,权利人岩某于2012927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均未找到,当向被执行人家属询问被执行人下落时,家属拒不告知,电话联系也拒不现身。针对该种情况,执行法官进行了多次的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家中拥有小轿车等财产,却对6000元的义务逃避履行,且每次执行法官到其家中时,被执行人都外出躲避。

鉴于以上事实,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有意规避执行。经过多方调查,在查清被执行人的藏匿地点后,勐海县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当日,被执行人就将该案全部款项履行完毕。

(勐海县法院  黄义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