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被发现 暴力威胁变抢劫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21

近日,勐海县法院审理一起由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岩某某以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岩某某系勐海县勐海镇某村民小组的村民。201332215许,岩某某在勐海县勐海镇某村车某家中盗得一个红布袋,正欲离开时被李某某及车某发现,被告人岩某某为能顺利脱逃,使用随身携带的尖刀、钳子、钉锤威胁被害人车某,后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经勐海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红布袋内有银项链一条、银手镯一对、银吊坠一个、银圆形饰品三个,涉案银饰品共计重31.4,价值人民币502.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岩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秘密方式窃取他人财物后,使用暴力抗拒抓捕,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鉴于被告人岩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了从轻处罚。保护公民的人身及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遂对被告人岩某某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勐海县法院   黄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