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法院阳光司法又启航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21
2012年,勐海县法院按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精选10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为了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让司法更加走进民众,充分展现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勐海法院决定继续开展阳光司法活动,再次向社会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庭审中,岩应某认可转包了岩某等16人的土地种植香蕉,因经营亏损,至今未付清岩某等16人2012年的土地租金,法庭做调解工作时,旁听的村干部配合法院调解,用傣语从讲诚信等方面做双方的工作,最后达成岩应某于
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目的是坚持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大力张扬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司法权威,扩大法律宣传面,营造良好的司法舆论氛围。
(勐海县法院 阿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