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迷信害人终害己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10-08
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岩某光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上诉案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上诉人岩某犯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岩某,男,傣族,勐海县勐混镇曼纳伞人,2009年以来,岩某在勐混、勐遮、打洛等乡镇利用封建迷信等方式给他人算命、看病、帮助祭祀。2012年4月,岩某称勐混镇曼蚌村委会曼缅村的村民玉某原是“琵琶鬼”。同月,岩某为玉某某做“驱鬼法事”,并再次根据迷信断言玉某某是“琵琶鬼”。随后,玉某某是“琵琶鬼”的说法在曼缅村村民中迅速传播,
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岩某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构成利用封建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是我州首例利用辖区内部分傣族群众信教的风俗习惯,散布封建迷信谣言,最终导致人身及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边疆民族地区稳定,构成犯罪的案件,发人深省。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王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