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引纠纷 房屋买卖需谨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9-25
近日,勐海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合同无效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案。
法院审理查明:
法院认为:被告杨某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其出售房屋的行为无效,原、被告签订的售房协议无效,遂依法作出判决驳回诉请,被告杨某向原告返还购房款6万元。
承办法官在此提醒:如今无权转卖及“一房多卖”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极有可能波及到无辜的第三者。为此,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谨慎,避免后期的费时费劲费力。
(勐海县法院 代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