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吸毒屡教终不改妻子起诉离婚获支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7-26
近日,勐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妻子特某到法院起诉与吸食毒品的丈夫离婚,得到法院的支持。
原告特某与被告黑某无夫妻共同财产、存款、现金、债权及债务。2012年10月,被告因吸食毒品被送往云南省第三戒毒所新平分所五大队强制戒毒2年。勐海县人民法院委托云南省第三戒毒所新平分所五大队工作人员对被告黑某做了调查笔录。被告提出不同意离婚、如果要离婚共同生育的子女应由被告监护抚养的答辩意见。
法院认为,被告有吸毒的恶习并屡教不改,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现又在接受强制戒毒期间,子女随其生活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故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共同生育的子女由原告监护抚养,抚养费自行负担。
原告特某与被告黑某系同村人,2011年9月2日登记结婚,生育一子女沙某,2011年11月13日出生。被告黑某在被送往云南省第三戒毒所新平分所五大队强制戒毒之前,先后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2012年1月被勐海县公安局强制戒毒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