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教育显成效和谐执行昔日仇人进做亲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2-05
民族教育显成效和谐执行昔日仇人进做亲戚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过程中,勐海县法院党组针对近年来新进法院干警对当地民族文化、民风民俗等不了解,制约了法院各项业务的全面开展的情况,曾邀请当地傣、哈尼、布朗、拉祜等民族中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人士到法院授课,让全院干警充分了解本地少数民族文化与民风民俗,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例如,勐海县最近发生的一件交通肇事案件,勐海县法院充分利用民风民俗,和谐执行了一起刑附民的执行案件,不仅让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执行款,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申请人当场从执行款中拿出200元给对方当事人,按照傣族习俗把对方当事人买作(也叫赕)亲戚。
该案申请人玉某是勐海县勐阿镇的农民,被申请人杨某某是勐海县勐海镇的农民,家里靠杨某某拉甘蔗赚钱维持生活。2008年玉某的丈夫因杨某某驾驶的甘蔗车交通肇事死亡,玉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附带民事赔偿部份达成了协议,并履行了部份赔偿。但余款15000元杨某某一直未支付,玉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接到案子后,该院执行员玉罕边深入双方当事人家中走访,实地了解双方家庭生产、生活及经济收入等情况后,把双方召集到法院进行调解。针对玉某是傣族,信奉小乘佛教的情况,执行员用傣语,用佛教的教化理论,以人为善、和为贵的思想,给玉某一一讲解。同时,把被申请执行人方的困难情况告知玉某。而对被申请人杨某某,执行员也开展了调解工作,把法律确定的权利义务一一讲解给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通过执行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玉某对杨某某所欠的15000多元执行款,让了4000多元,而杨某某也把11000元现金当场交给了玉某。拿到钱的瞬间,玉某似有所感悟,从11000元钱中拿出200元递到杨某某手中,她说“拿着这钱,买作(赕给你)亲戚吧”!杨某某激动不已,脸上露出了喜悦。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勐海县人民法院 玉罕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