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公开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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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腊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级关系隶属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勐腊县人民法院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勐腊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委员会监督。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审查处理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监督、指导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负责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员;主管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领导院社团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

9)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目前全院有13个内设机构(不含纪检组):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事务管理办、速裁庭、法警大队。下设3个派出法庭:磨憨法庭、勐仑法庭、勐捧法庭。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勐腊县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司法改革、依法治县和全县工作大局,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扎实稳妥地做好2018年工作: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制定学习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抓好实施,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警头脑。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集中宣讲、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抓好学习工作。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平台精心策划,主动宣介,及时发布,增强宣传实效和影响力,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法院工作的方向目标、思路措施,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推动我院工作发展取得新进步。

(二)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力争在队伍管理上取得新成绩。通过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进一步增强干警大局意识、为民意识、责任意识和质效意识。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结合审判实践,开展应用型审判研究,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指导审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从严治院。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进一步增强班子实战能力,增强院庭领导党性观念,积极发挥院庭领导表率作用。

(三)立足法院长远发展,夯实各项工作基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后勤保障工作,推进审判法庭迁建项目,积极筹措资金,更换老旧公务用车。积极推行诉前调解、繁简分流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壮大法院队伍,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加强审判绩效考评,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组织各项考评活动,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挖掘审判资源、强化审判能力。推进软件建设,提升网络化、自动化标准,增强办公科技含量,为法院各项工作发展搭建一流平台,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新的一年,勐腊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依靠县委领导,主动接受上级法院监督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对人民法院提出的相关要求,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截止2017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事业编制0。在职实有49(注:2017年年初在职50人,10月王磊调出,12月李德智调出, 12月杨兴胜调入,11月底新招录公务员报到5人,截止20171231日在职人员54)其中: 财政全供养4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8辆。预算系统导出为12辆,超编2辆。根据腊财资字〔201680号文件,已作报废处置,但系统内未作删除处理4辆,车牌号分别为云K41885、云K41886、云KA029警、云KA035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5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7.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57.0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7.02万元(本级财力1,157.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182.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18.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7.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5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6.45万元,项目支出600.5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647.77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正常行政运行办公费用支出(办公费、水电费、接待费、邮电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72.00万元,主要用于案件审判差旅费及办案业务费出等。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228.57万元,其中:

1.服装经费2.3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更新政法编制干警、法警的法官制服和警服;

2.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4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3.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5.96万元;

4.法院职能保障经费172.2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各部门办案业务费用开支,如:差旅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档案数字化建设)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9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特需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4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72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6.6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63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1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6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65万元,项目支出516.6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6万元)

 资本性支出7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院不涉及此项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院不涉及此项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采购预算资金80.38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数792.71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数856.45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63.74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有人员调入并新招录公务员,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工资、保险、公用经费相应增加。法官职务工资调整、工资调整后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机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增加;上划省级管理的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勐腊县人民法院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数385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数600.57万元,2018年比2017年增加215.57万元,增加原因是:1.省本级财力保障经费司法职能保障经费增加172.23万元,2.服装经费2.38万,3.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5.96万元。4. 非税收入安排成本性项目执法办案补助(罚没收入)增加 22 万元,5. 非税收入安排成本性项目诉讼费收费成本性开支增加 13 万元。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7、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44.6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日常运转。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2018年较2017年预算无变动。勐腊县人民法院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勐腊县人民法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无变动,主要原因:我院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切实严格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支出、健全公务接待管理体制,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详见6-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人民法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