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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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二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5年2月12日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董国权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主要工作
2014年,全州法院在州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依靠州政府大力支持和州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按照州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保障西双版纳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全面履行法律职责,狠抓执法办案要务
一年来,全州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及减刑、假释案件8889件,同比上升8.20%;审、执结8208件,结案率92.34%。其中,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08件,审结2147件,结案率93.02%。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州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053件,审结1938件,结案率94.39%,判处罪犯2896人。在刑事审判中,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审结危害公共安全以及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案件337件429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49件858人,其中,零星贩卖毒品案件72件89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8件,判处罪犯48人,同比分别上升5.56%和6.67%,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同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在案件审理中,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促进量刑更加公开公正适度。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全州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063件,审结3654件,结案率89.93%。在民事审判中,认真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全面推进繁简分流,更好实现简案办快、难案办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权益的关切,审结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权纠纷215件,财产权属等所有权纠纷181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和谐幸福的关切,审结婚姻家庭等纠纷829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诚信、有序、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关切,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087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418件,房地产纠纷225件,劳动争议纠纷65件,维护了正常市场秩序。
(三)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州法院共受理涉及治安、土地、环保等行政诉讼案件146件,审结145件,结案率99.32%。在行政审判中,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注重妥善化解矛盾的同时提出司法建议,既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依法行政,又促进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推动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优化行政审判环境。
(四)切实强化执行工作,着力实现胜诉权益。全州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19件,执结1564件,执结率90.98%,结案标的金额3.14亿元。组织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清理超过一年未结案件和涉民生、金融执行案件,执结农民工“讨薪”等涉民生案件29件,执行到位标的79.95万元。加快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提升执行效率和水平。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妨碍执行的制裁力度,将301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刑事被害人和涉诉特困群体的执行救助工作,发放救助金111.04万元。
二、把握形势任务要求,增强司法服务实效
围绕中央、省委及州委决策部署,找准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立足本职,积极作为,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一)自觉融入全州大局,主动服务中心工作。针对反恐维稳工作严峻形势,加强对暴力恐怖犯罪问题的专题研究,制定审理可能涉暴恐人员偷越国边境犯罪的意见,审慎处理涉新疆籍维族人员偷越国边境案件40件106人。特别关注西双版纳生态保护,加大对乱砍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度,审结此类案件101件,保护西双版纳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提升诉讼服务功能,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立案受理、信访接待、事项办理、诉前调解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采取设置诉讼服务查询系统触摸屏、探索网上诉讼服务等措施,使诉讼服务更加规范、高效、顺畅,更加贴近群众司法需求。景洪市法院设立社会弱势群体、小微企业诉讼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执行。全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待群众21505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762人次。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防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案件审理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研判,及时提出防范风险、加强管理的司法建议。着力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民事一审案件通过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573件,调解撤诉率为47.54%。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庭审开到村寨和田间地头,积极送法进村寨、进农户,共巡回审判案件1840件,三县(市)基层法院巡回办案率达50.98%,极大方便了群众。勐腊县法院到勐满镇公开审理偷越国(边)境案,组织群众旁听,以案释法,扩大法制宣传效果。
三、切实规范执法办案,全面提升案件质效
中院将去年确定为“质量提升年”,不断创新举措,规范执法办案,促进审判质效的提升。
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交流,规范民商事一审、二审案件的送达、委托鉴定、财产保全等程序。统一刑事审判审理报告、裁判文书的格式和标准。建立行政案件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互通情况。规范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对于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犯罪的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从严把握,一律实行开庭审理。加强审判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和动态监督,推行审限预警机制,防止案件久拖不决。
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以勐海县法院勐遮法庭为试点,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配合省法院做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的摸底调研,专题报告西双版纳两级法院人、财、物、案底数,并提出意见建议。进一步做好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将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妥善解决。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的要求,坚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选择公开为全面公开、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院门户网站上公开生效裁判文书1890份;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将案件流程进展情况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着力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听证以及公开宣判的形式,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正义,以公开倒逼审判质效的提升。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全州法院开展形式多样的“法院开放日”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同时,以门户网站为载体,加强司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传递司法正能量。
推广网上办案办公。依托信息化加强审判管理,推广应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使办案各个环节都在网上运行,实现对审判流程节点的管理和监控。建设使用高清科技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从去年4月1日投入使用起,已录制并刻录成光盘保存1790件。分别在景洪、勐海和州看守所建设远程视频提讯室,实现远程开庭和提讯,最高法院、省法院通过远程视频提审案件167件,提高了审判效率。启用数字化审委会系统,使审委会讨论案件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推广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网上信息发布、公文流转自动化等功能,提高办公效率。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筑牢法院发展根基
(一)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司法作风。认真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严格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实学习教育,采取自查互查、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征求意见建议68条。党组班子聚焦“四风”问题,认真查摆和剖析,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目的。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党组班子确定整改事项27项,列出清单19条,对“六难三案”问题进行专项整治30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8项。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洗礼,群众观念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加强。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法官综合素质。紧紧围绕素质提升年的目标,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全州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以及立案信访等全系统全员业务培训八次,邀请省法院资深法官、有关领域专家授课。选派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法院及州委党校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55期789人次,组织审判业务部门干警到浙江大学参加领导干部素质提升高层次培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过硬法院队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按照任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完善执法承诺制度,实行干警全员承诺,办案法官须将承诺事项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主动接受监督。把监督关口前移,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规范纪检监察旁听庭审、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工作。开展廉洁司法、“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强化司法良知、恪守职业道德。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引以为戒,自觉守住廉洁底线。
(四)加强人民法庭工作,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坚持重心下移,关心基层,改进对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综合量化考评,不断提高基层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改善法庭工作条件,强化法庭安保工作,为人民法庭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开展中院领导到派出法庭驻庭工作1日活动,与法庭干警一同办案,接待、走访群众,深入了解法庭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纽带作用,加强与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联系和沟通,维护良好的基层社会秩序。
五、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推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严明政治纪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组织纪律,坚持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州人大常委会和州政协常委会视察法院工作。向州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旁听庭审、视察、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去年邀请代表、委员及基层组织代表参与、监督案件执行132件。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提案,确保办理、督查、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位。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审理、审查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司法民主,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全州人民陪审员增至185名,参加审理案件1744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州法院工作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下,在代表、委员和全州各族人民的关心、帮助下取得新进展,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在此,我代表全州法院,向州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各位代表、委员和全州各族人民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极个别法官作风不严、司法不廉,严重损害司法公信;部分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群众工作能力不强,诉讼服务还有待提高;干警适应司法改革的思想准备和能力准备还不充分。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全州法院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把云南建设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建设美丽西双版纳、谱写好中国梦西双版纳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主动把法院各项工作融入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服务发展改革稳定大局。按照州委依法治州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保持打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敏感案(事)件的处置,服务法治、平安西双版纳建设。认识新常态,注重对西双版纳经济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研判,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不同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关注“三农”问题和城镇化建设,妥善审理好涉及林权、农村土地流转、城镇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等相关案件,为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分配、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依法审理环境保护、资源开发案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狠抓公正严格司法,提高执法办案质效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通过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公正。严格办案程序,确保执法办案每一个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坚持司法公开,以公开促质量、提公信,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围绕“全国不落后、西部走前列”的目标,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注重司法规律,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效。
三、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暨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道路不动摇。认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法院反腐败工作,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从严过好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加强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强化严格执法、规范司法,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提升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四、坚持全面统筹兼顾,推动法院工作发展
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认同。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工作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以建设共同精神家园、凝聚力量、激发荣誉为中心,深入推进法院文化建设。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加强法制宣传,弘扬法治,彰显正气。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州法院将抓住全面深化改革这一历史机遇,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适应法治建设新常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全力推进公正司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建设美丽西双版纳、谱写好中国梦西双版纳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附件1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量刑规范化(见报告第2页倒数第7行):量刑规范化内容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在实体方面,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进一步明确法官在量刑时应当“先根据基本犯罪事实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然后根据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依法确定宣告刑。”并总结出了自首、认罪、累犯、立功等14种常见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在程序方面,明确将量刑活动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建立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要求审判法官应当听取控辩双方以及其他当事人提出的量刑建议或意见。
2.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见报告第3页第12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代表被告行政机关出庭,依法进行诉讼活动。
3.执行指挥中心(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6行):执行指挥中心将打造成实现人民群众诉讼权益的高科技平台,依靠科技手段和执行联动机制推进案件执行效能,让管理者和当事人及时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对执行案件的干扰,实现由人控向机控、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的转变,有效遏制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现象的发生,努力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实现权益。
4.诉讼服务中心(见报告第4页第12行):是人民群众到法院诉讼的第一站,是群众表达诉求、开展诉讼活动、寻求司法公正的重要场所。诉讼服务中心将打造为对外服务人民群众、对内服务审判执行的综合平台,集诉讼服务、矛盾化解、纠纷分流三位一体,成为吸纳法院大量诉讼服务活动,体现司法的人民性、能动性、公开性、服务性的中心枢纽。
5.主审法官责任制(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4行):指以主审法官为办案核心的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实行主审法官责任制后,主审法官直接签发法律文书,对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终身负责。主审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组成审判团队,受主审法官领导。
6.涉诉信访改革(见报告第5页倒数第2行):实行诉访分离,将涉及民商、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对于程序内属于“诉”的事项,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对于程序已走完属于“访”的事项,开展化解工作。
7.远程视频提讯(见报告第6页倒数第5行):办案法官通过专网对异地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双方可视化的“面对面”讯问。这种科学规范的现代提讯方式,在保障嫌疑人权益的同时极大提高了办案效率,降低了工作成本,把办案法官从车马劳顿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办案中去。
8.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见报告第11页第12行):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中央的关注下不断推进。2002年,十六大作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2007年,党的十七大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作出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公开,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任务。
附件2
2014年全州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数据图示
注:以上司法统计数据截止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