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浙江大学培训心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4-22
勐海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刀丹娜
一、写在前面的话
培训的航程一路走来,留下了许多难忘的印象,每一个,都让我从中有所收获。以下,就从我自己的视角,谈谈几点感悟。
二、培训有感
(一)来自于环境的感悟——美丽浙大,新的环境,发现新的自我。
浙大校园美景让人流连,人文气息使人沉醉,趣味课堂引人入胜,正是这样的环境,让我刚进入培训班,就宛如回到了大学时期,迅速完成了法院干警到培训学生的角色转变,专心投身到学习当中,终有所得。
我们总是不可避免的要身处一个环境、情境,扮演一种角色,承担特定的责任。要实现价值,关键是认清自己的位置和角色,在此之上做好自己份内的事,那么总有达到目标、实现理想、走向成功的那天。在浙大,明白自己的学生身份,学习有收获,我不虚此行。在单位在法院,我是一名小小的基层干警,但也有自己要完成的一份职责。环境的好坏、位置的高低在我心里一定会有喜恶评判,但我主观的喜好丝毫影响不了现状,我能够做的唯有在其位谋其事,无论环境角色如何转变,以乐观的心态、平和的心境积极面对,做好本职工作才是有意义的。我相信,重要的不是我所处的位置,而是我努力的方向。我所付出的努力,即使暂时看不到成功,可我不是没有成长,而是在扎根。在理想和现实的距离,不变的永远是踏踏实实的努力。
(二)来自于人的感悟--老师博学,厚德载物,人格魅力源自于积淀。
每一位浙大教授,甫一开口授课,都让我深深折服。我不惊讶于他们在自己主攻专业领域内的高屋建瓴,我叹服于他们在涉及非专业研究领域也能信手拈来、旁征博引;叹服于他们把高深晦涩的理论讲授得深入浅出、生动诙谐,总能轻易的引人入胜、发人深省;叹服于他们将学术研究、生活智慧、工作经验和对人生的领悟对社会的思考融入骨血,并且还能讲述传承。厚德载物,传道授业者的这份魅力,真是令人心服。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身为法院人,身处国家司法机关,对于社会大众,我们就是法律的传道授业者,通过每天审判执行的日常工作给社会大众"讲授"我国的法律。显然,要当好这名授业者,光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远远不够。没有工作生活经验、没有一定的人生经历、不符合当地实际,办下的案子谁人心服?更遑论取得好的效果。此外,显示于外的形象,也是树立司法公信的直观印象。我们通过实际的工作讲述法律、践行法治,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授业者,法学理论功底只是基础,经历、经验、眼界、素养的积淀,才是法院司法人员人格塑造的要素。年轻,更需要多学多积累,厚积薄发,是我给自己的忠告。
(三)来自于学习的感悟--精品课堂,感受知识的力量。
不学习,不懂知识海洋的浩瀚,培训的课堂,让我们对不同领域都有浅显的涉猎,这其中有精妙高深的博弈论、深刻现实的法治观、妙趣横生的礼仪课等等。讲座虽然是理论层面的,但对指导实际工作也有较大帮助,使我们不仅对全国法治建设现状有所思考,也对如何做好自身工作、如何进行自我提升有了新的思路。我们早已进入信息化时代,社会瞬息万变,审判工作既是专业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又涉及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法学既是专门性很强的学科,又与政治学、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内容交叉,联系紧密,因此,一名优秀的司法工作人员,知识面不能仅仅局限于精通法律,应当广泛涉猎,努力学习,善于接受新知识新事物,紧跟时代步伐。我在努力,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感悟。不可避免的,一些观点一定会有失偏颇或者粗鄙浅薄,希望各位前辈予以指正。现在,我正走在通往胜利和梦想的道路上,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一定会有其他更深层的理解和体会,我会慢慢地品味,谨慎地处理,在实践中自我修行,努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