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8-25
【要点提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律而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特殊之处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明显呈上升趋势,就我州三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作分析,寻找相应对策,减少和防范未成年人犯罪。
一、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2012年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40人,占罪犯总数的2.42%,在未成年人罪犯中,盗窃24人,占60%;故意伤害4人,占10%;抢劫1人,占2.5%;强奸3人,占7.5%;毒品案件2人,占5%;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1人,占2.5%;其他5人,占12.5%。
2013年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49人,比上年同期增加9人,上升22.5%,占罪犯总数的2.96%。在未成年人罪犯中,盗窃25人,占51.02%;故意伤害5人,占10.20%;抢劫9人,占18.37%;强奸3人,占6.12%;毒品案件1人,占2.04%;其他6人,占12.24%。
2014年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79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0人,上升61.22%,占罪犯总数的5.11%。在未成年人罪犯中,盗窃33人,占41.77%;故意伤害11人,占13.92%;诈骗1人,占1.27%;抢劫17人,占21.52%;毒品案件1人,占1.27%;其他16人,占20.25%。
(一)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根据近三年来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统计数据显示,未成年犯罪率呈现出逐渐上升的趋势。2012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81件,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件,判处少年犯40人;2013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41件,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起,判处少年犯49人;2014年全州两级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53件,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起,判处少年犯79人。
(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
1.以侵犯财产为目的案件居多
一些未成年人贪图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从全州两级法院近3年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统计情况看,盗窃型案件所占比例居于首位,全州两级法院2012年判处的40名未成年人犯盗窃的24人,占60%;2013年判处的49未成年人犯盗窃25人,占51.02%;2014年判处的79名未成年人犯盗窃33人,占41.77%。
2.暴力犯罪倾向越来越严重
从全州两级法院近3年审理刑事案件情况看,未成年人犯罪涉及到人身安全的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寻衅滋事等类案件。其中,2012年故意伤害4人,占10%;抢劫1人,占2.5%;强奸3人,占7.5%;毒品案件2人,占5%;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2013年故意伤害5人,占10.20%;抢劫9人,占18.37%;强奸3人,占6.12%; 2014年故意伤害11人,占13.92%;诈骗1人,占1.27%;抢劫17人,占21.52%。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严重犯罪出现上升势头,这不仅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障碍,而且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了极大冲击。
3.犯罪主体呈现低素质趋势
我州地处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当地部分老百姓对文化教育重视不够。致使未成年人犯罪的大多文化素质较低,大多数未成年人罪犯的身份是小学或初中毕业后未能进一步求学的流失生、辍学生以及无业人员,有的甚至就没上过学,文盲、半文盲占60%以上。他们整日无所事事、混迹于市井,极易误入歧途。全州两级法院2012年至2014年审理的168未成年人犯中,农民、无业人员占很大比例。
二、思考与建议
未成年人犯罪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西双版纳州两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到2014年已结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就有168人,并呈逐年上升趋势。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可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未成年人自身的原因
未成年人处于青春期,心理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差,感情易冲动,往往会做一些出乎意料的举动。 我县地处边疆,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文化普遍较低,因家庭经济困难,很多家庭的子女读不起书,接受教育的机率小,家庭子女读书辍学率高。未成年人犯罪的另一特点,是以学历低的无业人员居多,由于这些无业的未成年人缺乏约束,加上学历低且无一技之长,导致其长期无固定收入,比其他未成年人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从本案中二被告人的文化程度来看,均不同程度偏低,一个只有小学文化,另一名也仅为初中文化,法盲现象严重。
(二)家庭和学校的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除自身年龄、心理、智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外,家庭、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管理脱节,未负起应尽的管理、教育职责也有很大责任。不少家庭对子女溺爱,放松对其教育和约束,使其个人私欲极度膨胀,尤其对待业青年放任自流,导致其闲散无事,极易走上犯罪道路。而学校是未成年人逐渐适应社会生活的训练机构,在学校不仅可以汲取必备的知识、技能,还可以了解熟悉各种社会规则,尤其是法律规定。然而,我国现阶段学校的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不尽人意,不仅导致了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淡薄,而且直接影响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
(三)社会的原因
社会不良环境的负面影响越来越突出,尤其是电脑、网络等对未成年人产生的消极影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发展,网络游戏在给人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可以说网络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社会原因。因为网络游戏的诱惑力,一些未成年人整天在网络上打游戏,钱用完了就学游戏上的暴力镜头去抢劫,因为没有金钱消费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提出几点看法:
(一)家庭预防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生活、学习的摇篮,家长是他们的第一任教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他们在临界犯罪时,给予心理疏导,家长不仅要经常与未成年人保持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想法,发现他们的问题,并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疏导他们的不良情绪。家长还应多和学校、老师交流,并支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这样不仅能使家长了解到孩子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同时也让
(二)学校预防
如今的孩子早熟,在心理辅导过程中,不能小看或敷衍他们,学校在做好对未成年人知识教育的同时,还要把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使其增强自我防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而针对好奇心强的学生,开设心理辅导课程也是不错的选择,由富有经验的心理咨询教师接受学生的咨询,解答学生的问题,解除他们心理的困惑,使其保持健康的心理。只有变强行灌输式的教学为循序渐进,培养兴趣,学生才能真正用心接受,效率才能真正有所提高,法律意识才能真正的得到全面发展。两者,还可借鉴国外的做法,将义工服务纳入中学生必修课。我国已有学校在尝试了,利用节假日,学生到社区的大街小巷、孤老户军烈属家中,捡拾垃圾、清扫环境、敬老扶贫、做小义工,让学生在这些实践中对社会有健康的、基本的认识,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三)社会预防
全社会共同参与,齐心协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附近的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同时,可以给青少年多建一些健康的活动场所,如青少年宫、图书馆、科技馆、体育场等适合未成年人学习娱乐的场所,尽快改变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少,业余生活枯燥的现状,为他们提供更多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空间。
未成年人犯罪,是每个人都不愿看到,却又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它不仅直接危害着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只有全社会一起来关心、支持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州法院 李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