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祝福,励先进——省高院到景洪市法院、勐腊县法院开展新春慰问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2-10
2月8日、2月9日,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董桂琼、立案二庭副庭长南青一行分别来到景洪市人民法院、勐腊县人民法院看望慰问基层干警。
董桂琼同志代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景洪市人民法院、勐腊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致以新春问候,对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李昳、陶润仙两位法官及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张敏法官表示慰问,为她们多年来扎根基层、坚守审判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肯定,鼓励她们珍惜荣誉,继续保持拼搏奋斗精神,发挥先进带头作用。激励全体干警守初心、勤作为,多办案、办好案,在工作中不断做出新业绩、开创新局面。嘱咐景洪市法院、勐腊县法院领导班子要对基层法官给予更多关心关爱,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关心先进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导向,增强广大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为边疆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热血柔情铸法徽,多元化解出质效——李昳
李昳现任景洪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秉承“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的繁简分流原则,李昳同志带领速裁庭将繁简分流改革贯穿到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工作中,破解各种难题,全面提升审判质效。2014年—2020年期间,速裁庭共受理案件17356件,结案12190件,其中调撤7394件,以不到五分之一的审判力量,分流了全院近70%的民商事案件。速裁庭因此被集体嘉奖4次,被西双版纳州中院记集体三等功1次,庭内多名干警受到省、州各级表彰。她坚持“注重调解,调判结合”的办案思路,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针对案件特点,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公证处、司法所和村委会等对接,妥善处置纠纷。在她团结、实干、担当的精神感召下,庭室干警亲如一家,共同奋斗,秉持戮力同心的团队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
扎根基层明是非,重调精判业绩高——陶润仙
陶润仙现任景洪市人民法院速裁庭四级高级法官,2020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2017年-2019年期间,陶润仙共办理民商事案件1657件。在这些案件中,大多为婚姻家事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在办案中,她始终保持较高的调解率及服判息诉率,多年来无申诉上访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面对速裁庭办案数量大、办案周期短、办案法官少等实际情况,陶润仙积极带领团队干警,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坚持 “重调解、精审判”的工作理念以及“把方便让给群众、把麻烦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扎实做好化解矛盾纠纷等各项工作。同时积极创新和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恪尽职守为群众,双语审判明法理——张敏
张敏,现任勐腊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2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作为一名土生土长的哈尼族法官,张敏法官通晓当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风民俗,在开展少数民族审判工作时,她用自己的亲和力,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参加工作以来,她共计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616件,其中2020年度办理160件。已办结案件中,无枉法裁判、错误执法、超审限案件,也无引发群体上访、矛盾激化的情况发生。工作中她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强化自身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她廉洁自律,正确看待个人得失,做到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十余年的工作生涯中,她以对法官职业的热爱,始终奉行着“忠于职守、惩恶扬善”的职业操守,弘扬着“一生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