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审务公开制度
作者 :佚名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26
为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增强立案信访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本着司法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立案审务公开应坚持依法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有利法院审判案件的原则。
第二条、立案审务公开应公开以下事项:
1、立案信访工作职责;
2、本院各类案件受理的范围、条件;
3、各类起诉和申请立案受理审查工作完成的期限;
4、诉讼费收费的范围和标准以及司法救助的条件;
5、立案咨询电话、信访电话;
6、大厅立案审查人员、接访人员、值班人员的身份信息;
7、工作时间。
8、诉讼文书样式。
9、其他依法可以公开的相关立案信访工作的信息。
第三条、立案审务公开的方式
1、采用上墙张贴公式。
2、编印诉讼指南方式公开。
3、开通立案公开服务热线。
4、通过永善县人民法院网公开和法院微博公开。
第四条、为了畅通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本院公开投诉电话,在立案信访大厅设置意见箱。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群众投诉,及时答复处理结果。
第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施行,并由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