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 创新形式 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3-03-24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在州委和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创先争优活动和跨越发展先锋行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以及“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党建工作思路,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院机关党委去年分别被州直机关工委和州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近期又荣获州直机关工“党建工作创新奖”。
健全组织,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为确保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在全州法院成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党组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抓党建工作,并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要求,报经地方党委批准,中院成立了机关党委,基层法院成立了党总支部。各单位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按照利于活动和方便管理的原则,分别设立了若干个党支部,努力实现“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为落实第一责任人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坚持年度述职党建工作制度,做到每年下级法院党组书记向上级法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述职党建工作。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全州法院选强配齐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较好地落实了机关党务工作有具体人员做的要求。
完善机制,为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在完善责任机制方面,较好地在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了“一肩挑”和“一岗双责”,要求他们既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建工作,积极营造“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工作氛围,使机关党建工作齐抓共管,按级负责,努力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联建联创、互动互促的良好局面;在完善运行机制方面,健全和规范了基层党组织职责,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内统计制度、党建信息工作制度、表彰党员制度、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和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等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和日常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较好地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重视从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条件、党日活动、经费安排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关心党务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党务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激发党务工作人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创新载体,为机关党建工作探索有效的方法途径
在创新履职载体方面,本着利于开展工作,积极理顺相互关系,做到了凡涉及地方党委和上下级法院系统日常党建工作以法院政工部门为主,凡涉及地方机关工委日常党建工作以法院机关党组织为主。工作中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司其职,各有侧重,结合不混合、联动不盲动,努力增强责任意识;在创新活动载体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和党员承诺、授旗评星等项活动,使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组织中、活动中和管理中,进一步增强组织意识,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在创新服务载体方面,以党建带队建,先后召开“创先争优座谈会”、“青年座谈会”、“女法官座谈会”和开展“读书演讲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征文演讲活动”、“党建共建联谊活动”等,特别是在开展“四群”教育和实施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中,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踊跃报名参加“三深入”、“四联户”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意识。
注重结合,为机关党建工作增添内在的生机活力
注重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以党组织和党员为龙头,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上党课等形式,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上水平、审判工作上台阶,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注重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尽最大努力把案件办好、把事情办妥、让人民满意。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群教育”活动和省高院“阳光司法工程”活动,努力增进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积极开展“阳光司法工程”。在诉讼服务窗口积极开展“四亮四评”活动。特别是在加强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四个必须、五项制度”,全面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妥善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注重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实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定期对全体党员进行廉洁勤政教育,并组织全体党员到监所参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和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提高全体党员廉洁自律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和稳定。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朱昌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