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主题 明确重点 注重提高 州法院“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效明显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12-12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中,坚持以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为主线,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四群”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超前谋划、统筹部署,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工作,不断提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以有声有色的效果和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绩,让组织满意、让党员满意和让群众满意,并跨入了“先进基层党组织”行列。
突出活动主题 努力增强组织活力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和长效化,按照省委、州委和州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活动中,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努力把创先争优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融为一体,以创先争优为动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创先争优“授旗评星”、 “四亮四评”活动以及与社区、农村开展“党建共建”、“挂钩帮带”活动,特别是通过院机关党委的成立,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和组织开展“喜迎十八大系列活动”等,进一步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内在活力,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明显加强,为审判工作科学发展和加快推进西双版纳桥头堡主阵地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把握活动重点 不断提升发展能力
按照部署要求,把着力健全基层党组织、建强基层党员队伍、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作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点常抓不懈。为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两强一堡”战略和“四个翻番、两个倍增”目标、州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桥头堡”建设和“六大战略”、“两个率先”、“两个为主”、“两个定位”的战略目标以及“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要求,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积极开展了“跨越发展先锋行动”。通过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岗位建功、授旗评星、争先进位等制度,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任务分解到基层党组织、量化到党员、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着力实施“发展先锋、服务先锋、和谐先锋、环保先锋、傣乡先锋”行动,引领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紧紧围绕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目标争先进位、服务群众、凝心聚力、强基固本,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使全体党员成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先锋。在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中,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积极引领作用和全体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院干部职工做到了全员参与查找廉政风险点、人人履行承诺践诺活动、个个决心在争先进位中创发展先锋、在司法为民中创服务先锋、在凝心聚力中创和谐先锋、在保护生态中创环保先锋、在强基固本中创傣乡先锋,有效地把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全院干部职工的热情、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实践上来,凝聚到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上来,不断提升法院的内在素质和外在形象。
注重整改提高 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从党支部入手,重点对基层党组织的设置、领导班子、组织制度、经费及活动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摸底,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活动。通过开展自查、片区检查、上级党组织评定等,摸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底子及现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准基层党组织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搞好分类定级,有重点地开展整改提高和晋位升级。在整改提高过程中,根据各支部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明确了改进提高的目标、措施和工作着力点,明确了各支部书记的任务和责任,明确了整改提高的时限和达到的效果等。为有效地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整改提高,实现基层党组织的晋位升级,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注重发挥先进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和位居中间党组织的促动作用,重点放在整顿较为软弱的基层党组织或突出问题上,使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通过整改提高,着力解决了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较好地实现了同步整改提高,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新的提升,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实现晋位升级。由于州直机关工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以及全院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院机关党委和所辖各党支部全部实现晋位升级工作,定级类别分别被州直机关工委审核定为“好”。为落实和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建立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和晋位升级目标管理工作台账,院机关党委与所辖各党支部签订了《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目标责任书》。
健全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创新能力
为保持创先争优活动的常态化和长效化,紧密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推动发展、司法为民、党建创新、典型示范、长效运行等项机制。一是围绕阳光司法,建立健全了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机制。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贯彻司法公正原则,维护司法权威,按照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精心挑选典型案件,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形式,实施公开开庭审理,积极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二是围绕“四群”工作,建立健全了司法为民机制。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在干部队伍中积极实行“三深入”、“四联户”活动。为重视立案窗口建设,强化诉讼指导,提升诉讼服务功能,在诉讼服务窗口开展了“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和“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的“四亮四评”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围绕党建共建,建立健全了创新载体机制。积极与社区开展党建共建活动、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四是围绕学先进和争当先进,建立健全了典型示范机制。号召全院干警积极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向本州法院系统荣获“全国法院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的勐海县法院勐遮人民法庭、荣获“全国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的勐海县法院法官岩温和以及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的景洪市法院法官王燕同志学习活动,积极营造立足岗位学先进、围绕本职做贡献的创先进、争优秀的浓厚氛围;五是围绕“五好五带头”目标,建立健全了创先争优运行机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要求,牢固树立党的建设出生产力、出凝聚力、出战斗力的理念,建立健全了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党建工作和每年述职党建工作;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履行抓党建工作的责任等长效机制,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为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