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法院多举措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11-22

为确保法院队伍是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队伍,勐腊县法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一班人,在思想上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带好法院队伍,保障司法廉洁的重要手段。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与审判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采取多种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层层签订《勐腊县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纪检监察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每个班子成员、每一个部门负责人、每一个干警都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廉政职责,确保 “一岗双责”责任制得以落实。

二是充分利用全院大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中层干部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州、县纪委以及上级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及全体聘用人员严格遵守“五个严禁”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回避的规定,明确工作纪律,坚决遏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将“五个严禁”和审判纪律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筑牢防腐拒变的堤坝。

三是坚持开展正反两面教育,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和警示教育的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杨善洲、龙进品、柯占军等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发全体干警的工作热情,进一步增强对审判工作的责任心。党组书记、院长及纪检组长也根据干警的思想动态,分别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廉政党课,表明院党组高度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带好队伍的决心。

在抓好正面教育的同时,以发生在我县公职人员被问责案例和我州个别干部贻误工作、不文明执法和某派出所干警私用警械被问责反面典型案例,向全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告诫他们要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这一根本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工作的第一位,促进审判工作稳步开展;加大各种谈话力度,根据重点工作需要加强管理的情况,院长有针对性的组织个别部门全体干警进行谈话,要求他们要加强学习,树立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除此以外,纪检监察坚持日常的岗前廉政谈话和批评教育谈话活动,避免干警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力争把可能发生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结合法院工作特点,抓好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制定了部门和干警个人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把监督视角落实到各个具体岗位和人员,细化到权力行使的具体环节;修改完善了《考勤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监督落实,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全院干警自觉遵守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将检查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在落实《车辆管理办法》方面,对车辆使用及入库情况开展检查,经常教育干警要遵守法律和纪律,不得违规驾车、不得开“特权车”、不得酒后驾车。在严格的监督教育下,干警们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制度的出台,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是改进工作作风,采取主动走出去的办法,走访了县人大、县政法委、县纪委、县检察院、县信访局、第三纪工委及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及人民代表等部门和人员,向他们汇报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认真听取他们对我院干警在工作作风、清正廉洁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反映。对反映出个别干警存在特权思想,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做工作缺少群众意识,服务意识的问题,在全院大会上进行批评,要求迅速纠正,争做让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

六是加大节假日期间的廉政督查力度。每逢节假日,提示干警要严守纪律,做到不收礼、不酗酒、不酒后驾车、不接受不应参与的宴请、不与当事人及代理人进行非正常接触。通过严格教育,有效避免了违纪事件的发生。

七是认真参与旁听审案及旁听合议庭合议。为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促进干警树立起良好的庭审作风,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法官行为规范》要求及“五个严禁”的规定,采取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参加旁听审案和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的方法,加强对庭审的监督,及时纠正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和尽早发现法官违法办案苗头,并对庭审中出现的一些瑕疵问题在会议上进行通报。

八是认真开展对财务工作的专项检查。为加强对我院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采取由财务人员自查、纪检监察听取汇报、查看相关会计凭证来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收支两条线”,私设“小金库”的规定,是否存在坐支、截留、挪用及私分国家钱财的情况。通过开展专项检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强化了监督的作用,确保了国家资产安全。

九是开展好其他工作:认真落实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确保各项工作公开透明; 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开展执行案件专项检查,杜绝超期执行情况的发生。

勐腊县人民法院干警队伍,在院班子的带领下,在全院法官及司法行政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实现了全院干警“零”违纪的目标。

  勐腊县人民法院    龚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