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6-28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下辖4个党支部,现有党员74名,占全院总人数的68·29﹪。近年来,在州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促发展,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较好地为全州法院审判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健全组织,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确保对党建工作的领导。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中院成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抓党建工作,并定期组织召开院党组会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二是健全党的基层委员会,确保“支部建在庭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经州直机关工委的批准,在中院成立了机关党委。同时,根据党员数量和分布情况,按照利于活动和方便管理的原则,设立了若干个党支部,逐步实现“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多年来,坚持按时按要求换届改选,并特别注重书记的选配,努力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带头人。三是健全党务干部队伍,确保党建工作有人做。较好地落实了专兼职人员具体做机关党务工作。为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近年来,先后选派10余人次党务工作人员参加地方党组织和上级法院举办的党务干部培训,确保了日常机关党建工作有人做。

二、完善机制,为机关党建工作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是完善责任机制,促进齐抓共管。由于法院的地位作用和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既要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又要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特别是本级法院党组的指导,这是法院开展党建工作的优势所在。法院党组是法院的政治领导核心,担负着党建工作的全部责任。法院政工部门是法院党建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开展党建工作中既要对本级党组负责,又要对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负责,担负着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责任。法院的中层领导是法院队伍的中坚和骨干力量,他们绝大多数担任着基层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或支部委员,担负着本级支部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因此,在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中,较好地在中层以上领导中实行了“一肩挑”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本职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建工作,积极营造“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工作氛围,使党建工作齐抓共管、按级负责,努力实现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联建联创、互动互促的良好局面。二是完善运行机制,促进制度化建设。较好地明确和规范了机关党组织的职责,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内统计制度、党建信息工作制度、表彰党员制度和党内关怀帮扶等项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和日常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较好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完善保障机制,促进工作正常运转。重视从机关党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经费安排等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关心党务工作人员的成长进步,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党务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激发党务工作人员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三、创新载体,为机关党建工作探索有效的方法途径

一是创新履职载体,增强责任意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在坚持当地党委领导的同时,要结合法院特点,加强系统指导,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务求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以改革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工作中,凡涉及地方机关党委有关日常党建工作以法院机关党组织为主,凡涉及地方党委和上下级法院有关党建工作以法院政工部门为主。工作中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各司其职,结合不混合、联动不盲动,努力增强责任意识。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增强组织意识。结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先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的大讨论以及开展向杨善洲同志学习和党员承诺、授旗评星等项活动。通过开展各项活动,使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组织中、活动中和管理中,进一步增强组织意识,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三是创新服务载体,增强大局意识。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积极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并带领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跨越发展先锋行动”。紧密结合自身岗位特点,以公开承诺和具体实践等形式,努力争当发展先锋、服务先锋、和谐先锋、环保先锋、傣乡先锋。特别是在开展“四群”教育和实施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工作中,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踊跃报名参加“三深入”、“四联户”活动,20余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30余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自愿报名挂钩联系群众或要求下派到基层农村。为落实党内关怀和帮扶机制,挂钩联系农村基层党组织1个,挂钩联系基层农村2个,中院机关党委与景洪市三叶社区党总支开展了以“六联六共”为主要内容的“共驻共建”活动,为该社区选派了党建指导员1名、联络员1名,为主该社区的第四中学选派了法制副校长1名。去年,为该社区和中学上党课和法制课各1次,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意识。

四、注重结合,为机关党建工作增添内在的生机活力

一是注重与审判工作相结合,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充分发挥党员在审判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2010年,与省高院刑五庭党支部在本院联合召开了“创先争优座谈会”,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解决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这一主题,集思广益、献计献策、互相勉励。去年庆祝建党90周年活动期间,开展了“青年法官跟党走”主题团日活动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提升司法公信力”论坛活动,参加了全省法院文艺汇演,并协助三叶社区举办了趣味运动会。近期开展了读书心得体会交流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与三叶社区党总支和景洪市第四小学党支部开展了党建共建联谊活动。上月下旬,全省法院党建工作会议在本院召开,院机关党委向大会介绍了开展党建工作的经验。二是注重与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提高学习能力。按照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要求,采取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等形式,并带领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其以来的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科学发展观和审判业务知识等。近年来,依托党校和法官学院培训,先后选派处级干部30余人次、科级以下干部90余人次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理论培训和上级法院组织的审判业务培训,努力打造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上水平、审判工作上台阶,促进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三是注重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提高廉洁自律能力。近年来,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实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定期对全体干警进行廉洁勤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和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提高广大干警廉洁自律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