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总支部与景洪市三叶社区党总支部共同签署社区党建共建协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5-03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社区党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在
一、“结对共建”时间
第一轮:
二、“结对共建”工作目标
利用5年时间,通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增强“结对共建”双方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服务群众的意识以及“驻在社区、关心社区、建设社区”的观念,帮助社区党组织抓好社区党建工作,努力使社区实现“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的“六好”建设目标,全面推进“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建设。
三、“结对共建”主要内容和制度措施
“结对共建”双方以开展“文化教育联做、共育文明市民,社会治安联防、共建安民环境,公益事业联办、共兴社区服务,环境卫生联抓、共建优美社区,文体活动联谊、共倡文明新风,党建工作联创、共促社区和谐”的“六联六共”为主要内容的“共驻共建”活动,努力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良好态势。
(一)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建立由“结对共建”
双方党总支部负责人组成的、每年不少于2次的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重点专题研究“结对共建”工作计划以及党的组织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建主题活动,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二)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州中级人民法院党总支部选
派1—2名党建工作指导员,定期不定期地对景洪市三叶社区的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并适时为社区党员上党课。
(三)建立挂点联系制度。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织和党员与
三叶社区党组织和党员采取“一帮一”等形式,对贫困党员实施挂钩帮扶,并积极配合社区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结对共建”双方党总支部各指派1—2名党员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共建双方的工作联系。
(四)建立双向服务制度。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校
园、进万家”活动。中级人民法院向三叶社区内的景洪市第四中学选派兼职法制副校长1名;定期向三叶社区及有关单位讲授法制课和提供法律咨询;为社区特困群体和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三叶社区党组织协助中级人民法院做好辖区内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并做好辖区内民间纠纷和民事案件的调处工作。
(五)建立互通情况制度。“结对共建”双方对开展“结
对共建”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好人好事、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下步打算、改进措施等要及时了解掌握,并及时互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