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法院 “一个思路、七个方面”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3-12

景洪市人民法院以“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工作动力和工作出发点,紧紧围绕工作思路,从七个方面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

工作思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桥头堡建设,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服务民生增进人民幸福感为根本,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保障,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发展,为党的十八大召开和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的国际生态旅游城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极主动服务保障民生。进一步增强意识,着力服务发展大局,以高度责任感认真理解和把握“桥头堡”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研究法律、法规,立足本职、找准审判工作与经济发展的连接点和切入点,准确定位服务景洪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力完善党建工作指导机制,继续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实践和创先争优活动, 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精细化管理体系,丰富和发展法院文化,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三是认真抓好执法办案。继续做好涉及民生保障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妥善审理好影响社会稳定、经济秩序、生活秩序以及生态环境的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矫治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发挥法院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是在执行难问题上穷尽措施。在狠抓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规范执行工作监督和恢复执行程序、完善执行内设机构的基础上,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进一步提高执行结案率、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实际执结率和执结到位率,争取成为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五是在化解矛盾上有新作为。加强诉讼调解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倡导运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注重研究社会管理面临的新任务,通过依法审理相关案件、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为我市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六是在司法公正上有新成效。实施“阳光司法工程”,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法官自由裁量权、法律文书制作、审判流程和日常管理等工作;抓好案件质量评查,集中对改判、发回重审、提起再审的案件进行逐案剖析,找准案件质量问题,使法官和工作人员共同吸取教训,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方位联络沟通机制,确保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七是实实在在地解决百姓实际困难。不断完善涉诉困难群体救助制度的运行,使司法进一步贴近民众,关爱弱势群体。加快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完成局域网和数字化法庭的建设,用制度规范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不仅让法官和工作人员体验到信息化的高效便捷,且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尽可能减少老百姓的诉累。

(景洪市法院  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