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景洪市法院收结案均再创新高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3-12

景洪市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法律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市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思想,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创新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桥头堡”建设大局,认真应对新挑战,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087件,结案3639件,结案率89.04%,与2010年相比,收案数增加111件,结案数增加767件,36名办案法官人均结案数首次超百件,实现了收结案数均再创新高。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审好各类案件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职务犯罪,严厉打击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和开设赌场、贩毒、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盗窃等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相邻权案件,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家庭及邻里关系和睦,维护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类民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慎重处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以及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等涉农案件,维护农村稳定,服务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物权确认、物权保护等案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为化解执行难下足功夫

加强执行制度体系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协助执行员、联络员制度。加大对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对有履行能力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强制申报财产、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对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督促执行公告136件162人、限制高消费9人、采取拘留措施2人。

在司法改革上有新突破

全面推开量刑规范化工作,将量刑规范化纳入庭审裁判程序,共依法审理了涉及量刑规范化案件361件682人,占刑事案件数的71%。建立民商事案件小额速裁机制,力争受案标的在5万元以下、事实清楚的绝大多数小额案件做到一审终结,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一年来,对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的2件8人予以救助,救助金额达6万余元。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优化人员结构,注重吸收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年龄段的人员,加强培训和管理落实裁判文书公开制度,首次尝试在网上公布裁判文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在司法便民上有新拓展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推行阳光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开展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以及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的“四亮四评”活动,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岗位责任等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9万余元,对29人进行执行救助,救助金额达17万余元。

在案件质量上强化监督

案件评查为主线,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一进行评查,成立评查领导小组,认真开展“百万案件大评查”和 “万件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活动,建台账、调卷宗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总结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教训。

队伍建设有新提升

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强化对党员党风党纪和工作的监督考核,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及“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纳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加强党建工作和司法作风建设两个重点。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景洪市人民法院被西双版纳州委和中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获西双版纳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等奖;李、郑成琼、陶润仙三位法官分别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优秀办案能手、优秀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景洪市法院  艾相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