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创先争优活动载体 推出诉讼服务新举措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2-23
为进一步巩固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果,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从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入手,把立案窗口变成倾听民意、化解民忧、服务为民的主阵地,推出各项服务群众诉讼新举措,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树立法院立案窗口的良好形象。
打造优质服务环境。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办公和窗口式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快捷、方便、透明的服务。为体现人性化服务,设立便民服务平台,配备供当事人使用的桌、椅、笔、墨、纸张及饮水机、纯净水、报刊等,当事人可以免费索取《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等小册子,加强对诉讼活动的了解,减低诉讼风险、减少诉累。通过在立案大厅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开庭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
扎实开展“四亮四评”活动。通过开展“四亮四评”主题实践活动,建设文明和为民窗口。“四亮”:即一是亮流程,在立案大厅将工作流程亮出来,让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清楚诉讼工作流程;二是亮身份,将工作人员身份卡摆放在立案窗口,亮出工作人员身份信息,并设立监督电话,方便当事人联系诉讼业务和监督服务态度;三是亮职责,对工作职责、履职要求、工作时限等进行公开;四是亮承诺,把服务承诺亮出来,接受当事人监督。“四评”:即一是自己评,定期对工作进行自评和互评,发现优点,查找不足;二是群众评,不定期邀请群众、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发放满意度测评表等方式对法院服务工作进行评价,提升服务水平;三是领导评,法院领导根据自己评和群众评的结果,肯定成绩,指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四是组织评,按照创先争优“岗位争先”、“流动红旗”评选办法,每半年对诉讼服务窗口进行考评。
推行“一站式”服务。将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司法救助、收转诉讼材料、判后释法答疑、解决涉诉信访等诉讼活动都可通过立案大厅“一站式”办理完成,方便当事人诉讼,确保了诉讼有人引、法官有人找、咨询有人答,提高人民法院便民亲民职业形象。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来访群众、申诉来信,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审查、及时催办、及时回复,确保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问必答。
强化诉讼服务功能。加强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告知审判流程和基本的诉讼常识,发放诉讼格式、诉讼指南、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诉讼风险提示书,以此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避免当事人材料不齐全多次往返,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从工作纪律要求、干警着装、言行举止、接待用语、工作区域物品摆放,内部督查等方面进行规范,公布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注重的“文明用语”和“文明行为”,“禁忌用语”和“禁忌行为”,设立人民群众对立案信访窗口服务工作的评价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着眼诉权保障关心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情况作出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今年1至11月,共缓、减、免交诉讼费案件38件,金额10.35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对涉及国有改制企业、下岗职工、老、弱、病、残的当事人以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实行“四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办理。坚持为残疾人、老人等特殊群体诉讼开辟绿色通道,对于行动不便的当事人经预约可以上门立案,对书写诉状有困难的,为其办理口头立案手续。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刘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