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52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1-12-14

近日,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勐腊县勐伴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52户村民的土地纠纷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3—2004年,经两村村民协商,勐伴镇曼里村小组的岩勇等26户村民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土地出租给勐伴村民委员会坝连村小组的坡让等26户村民耕种,但均未签订书面合同。2010年,坝连村小组坡让等26户村民将承租来的土地转租给第三人刀某某等种植香蕉,转租期10年。2011年4月,曼里村小组岩勇等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为由,向勐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土地。勐腊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于2011年7月对涉及曼里村小组和坝连村小组52户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作出民事判决,驳回原告曼里村小组岩勇等26户村民要求返还土地的诉讼请求。

2011年8月,原告曼里村小组岩勇等26户村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该26件案件。二审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曼里村和坝连村是两个少数民族集居村,两个村寨原本是和睦相处的友好村寨。但在几年前,因为土地纠纷发生了村寨互殴事件,一方因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一方因此而坐牢。此后两个村寨互不往来,相互仇视。鉴于上述原因,承办法官深入村寨,巡回办案,多次召集各双方当事人调解,让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承办法官还向勐伴镇党委、政府汇报,请求当地党委、政府配合协调。为到达社会和谐的目标,在勐伴镇党委、政府支持下最终两个村小组52户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继续履行原双方约定的口头协议,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的期限为28年,比第二轮延包期的30年减少2年

本案以两个民族村小组、52户当事人的握手言和而终结,人民法官的尽职尽责化解了社会矛盾,弘扬了我国的法制精神,奏响了和谐社会的乐章。法院工作在为当地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  昝爱民)